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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隆尧县气代煤集中供热工程项目的重大行政决策

体裁分类:重大决策     主题分类:综合政务     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 2021-09-28      发布机构:政府办      浏览次数:61     字体:[  ]


 

一、重大决策事项:隆尧县气代煤集中供热工程项目。

二、决策事项依据: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,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、环境保护部关于能源行业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发改能源[2014]506号的要求,发展清洁能源供热,替代石化能源,构建城镇可再生能源体系,防治大气污染,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。

三、重大决策结果:决定实施隆尧县气代煤集中供热工程项目。1.建设内容:项目占地18200平方米(合27.3亩),主要新建门卫室1座,1F框架结构;管理用房1座,3F框架结构;锅炉房1座,1F局部2F框架结构;消防泵房1座,-1+1F框架结构;给水房1座,1F框架结构;调压计量撬1座,铺设DN700热力管道1300米(供回水管各650米)。建设5台40t/h燃气锅炉及锅炉相关配套设备。2.项目总建筑面积4826.07平方米。3.供热规模为建成后总供热能力为145MW,供暖面积160万平方米,主要接入现有的供热管道,由热力公司分配。